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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作者:孙凯凯

    12月27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会暨建院20周年座谈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为推动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作出贡献。

  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国家法官学院建院20周年表示祝贺。他说,20年来,国家法官学院始终坚持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法官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教育培训基地、教学科研基地、司法交流中心、案例研究基地四项职能定位,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断探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新路子,朝着创建国际一流司法学府的目标不断前进,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了新贡献。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培训必修课,使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

  周强强调,要不断创新和加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并进一步提高对外司法交流合作水平。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推动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紧扣增强“八个本领”要求,丰富培训内容,加强学科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警素质能力和精神状态更加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要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和审判实践、司法改革需求,更加注重司法案例研究,建好人民法院理论阵地,全面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积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国际影响力。

  周强强调,要大力推进国家法官学院自身建设,为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人才建设作为关键,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要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和充实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法官学院软硬件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充分整合国家法官学院及各地分院资源优势,共同推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进步。

  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原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常务副校长、原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委员会副主任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泰安、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院长马选先后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座谈会,副院长姜伟、张述元,审委会专职委员胡云腾、裴显鼎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各高级法院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国家法官学院各分院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国家法官学院各分院教职员工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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