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开发区法院运用家事审判新模式成功调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3日   作者:周国防、纪清芮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于2008年被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婚生子陈小某2002年出生,法院判决其随陈某生活。刘某将陈某诉至开发区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据悉,陈小某因遭受校园暴力正在家休学,且与陈某关系恶化。

  近日,开发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陈小某出具书面意见并到庭陈述愿随原告生活,被告陈某以变更抚养权会影响孩子办理转学为由不同意变更。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俊芬参与调解。法官从法律层面,张俊芬从孩子健康成长需要尊重、需要亲情呵护的心理层面首先单独与被告陈某进行了深入思想交流,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说服工作,被告陈某最终同意变更抚养权。张俊芬又对孩子陈小某单独进行了心理疏导,通过交谈、心理宣泄、情景摸拟等方法,陈小某紧缩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消除了陈小某遭受校园暴力的心理阴影,同时消除其对父亲陈某的误解和怨恨。法官则对刘某进行劝告,告知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出发角度主要看抚养权变更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尊重孩子意见的前下进行裁判,父母不能以孩子抚养权作为要挟另一方的筹码,刘某表示尊重法官建议。随后,法官组织原告刘某、被告陈某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采用圆桌方式,当事人前面不设置原告、被告台签,陈小某坐在陈某与刘某之间。仅用十分钟时间,原、被告就达成调解协议,陈小某由原告刘某抚养,陈小某亦对调解协议认可。调解结束后,陈某先行离开,嘱托陈小某好好学习,陈小某则提醒父亲开车注意安全,本来是一场剑拔弩张的“夺子”之战,变成了一幕修复亲情的温馨画面。

  开发区法院将心理咨询引入家事审判中,由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修复被破坏的亲情,使家事纠纷案件妥善处结,杜绝了民转刑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28365365tw五大联赛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46-6387621 ?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 ? 邮编:257091